近日,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七届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组织和项目的决定》(赣青联发【2015】19号),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法学院、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获评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阳光行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碧水行动协会“保护母亲河”在行动、绿派社“保护母亲河 守护鄱阳湖”获评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万煜川同学获评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 (文/匡仁相 编辑/孙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