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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域辣评论时事,各抒己见引人思
发布时间:2016-11-15 10:17:56    来源:本站



11月14日晚,由法学院分团委大研会、研究生学术部联合主办的第二期“法域辣评”活动在法体楼304室举行。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有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毛细荣、学生会主席张龙翔、研究生学术部副部长柴天永、分团委副书记刘宁。

小组展示,剖析真相

本次“法域辣评”活动聚焦当下引起激烈争论的“贾敬龙故意杀人案”。第一小组以PPT的形式向在场观众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小组成员从矛盾激化的原因与案件产生的不良影响两个角度做了分析,认为贾敬龙属于“义愤杀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而非死刑。第二小组则从最基本的“杀人偿命”的角度出发,认为贾敬龙枪杀村支书的犯罪事实毋庸置疑,应当判处死刑,但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死刑不应该立即执行。后续几个小组也从多个角度对贾敬龙的判刑阐释了不同的见解。每个小组都引经据典,寻找法律依据,以一些著名的法律学者和教授对此案的看法评论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将案件背后折射出来的社会现状与社会问题展现在大家眼前。

热烈讨论,各抒己见

由于此案涉及到如今我国社会存在的旧城改造、强制拆迁与官民对立等热点问题,因此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与思考。每位学生都和周围的人交流自己的看法,各抒己见,一时间现场讨论的气氛极为热烈。有人认为这是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有人认为贾敬龙的行为情有可原,法律应当刀下留人;也有人认为无论贾敬龙多么值得同情,枪杀他人的举动也绝不能被原谅。对此案件众说纷纭,还有不少同学举手发言,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总结陈词,启迪智慧

在活动的最后阶段,毛细荣副书记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对于此类社会热点案件,一定要理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对于案件的重点事实要有明确的法律认定。就本案件而言,贾敬龙究竟存不存在自首情节,其杀人行为究竟存不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值得每一位学生去思考。他还特别提到村支书即便是恶行累累,也只有司法机关有权惩治,贾敬龙并没有惩治村支书的权力。作为学法之人,必须做到依法行事,不能一昧地迎合舆论,要做到中立与公平。在末尾,毛书记还对此次活动表示了赞赏,并衷心希望该活动以后越办越好,越办越精彩!

本次“法域辣评”活动是一场思维碰撞的盛宴,激发了同学们关注社会热点的热情,引导学生对法律案件进行深入的思考,让同学们对法律该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同学们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鼓励着每一位学子心怀崇高理想,发奋学习,为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而努力!(图文/法学院  李允天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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