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我校继2012年荣获“江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13年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之后。2013年又被授予“江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我校是唯一获奖高校。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是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单位联合组织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我校是17个获奖高校之一,充分说明我校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