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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院赴名校学习交流MPA教育
发布时间:2014-12-03 00:00:00    来源:home

 

    11月27日,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春根率MPA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一行四人组成调研组赴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学习交流,促进我校MPA研究生教育与先进兄弟院校的沟通合作和发展升级。
    11月27日上午,调研组先后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教授、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办公室主任谢佳宏进行亲切会谈,大家就MPA国际认证、MPA课程体系设置、MPA案例教学组织的相关经验、MPA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MPA招生复试办法、MPA校友会开展活动的相关经验以及DPA项目的启动与申报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交流。在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李春根报告了我校MPA研究生教育的创新性工作,并提出了恳请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予以支持的事项。
    11月27日下午,调研组来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国MP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携院长助理程文浩、MPA案例中心主任慕玲等四位老师就MPA国际认证、课程体系设置、案例教学、校友会工作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交流。薛澜院长还就我院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让我们受益匪浅。
    此次调研学习,我们向全国著名的培养院校的同行学习了先进的MPA办学理念、管理办法和宝贵经验。同时,我校MPA研究生教育的一些做法和特色也得到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同行的肯定和认可,双方还约定定期开展一些校际的交流与合作活动,充分挖掘各自MPA办学的资源与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协同推进MPA研究生教育上更高水平。 
(图文/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方晔  编辑/孙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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