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人员赴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挂职锻炼的通知

2008-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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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人才培养步伐,更好地向学校优秀研究人员提供便利的学习、交流和合作研究的平台,根据江西财经大学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签订的《关于“合作研究与共同培养人才”的协议书》,学校2009年将选派1至2名优秀研究人员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挂职锻炼,被选派人员的相关要求和待遇如下:
一、挂职锻炼人员参与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寒假后正式工作,时间一般
为1-2年。
二、挂职锻炼人员要求:年龄40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
以上职称。
三、在挂职锻炼期间,所在单位不安排其他教学任务,挂职锻炼人员的教学
工作量全免,以确保其集中精力完成研究中心的调研任务。
四、在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学校承担。
五、在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可按学校超科研工作
量计酬,其他未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另计酬。
六、在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等同于在职
在岗人员。
七、在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人员由研究中心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
与岗位津贴挂钩。考核合格者,可享受职务(职称)相应的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其岗位津贴作相应扣减。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20日,报名地点:校科
研处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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